服务渠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委托出席董事0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孔令国、行长蒋霞、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威宁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孔令国
注册地址:贵州省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1号(与人民路交叉口)
办公地址:贵州省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1号(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553100
电 话:0857-6618866
传 真:0857-6618866
三、注册资本:5168.3794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3年3月1日
五、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 | |||||||
会商银01表 | |||||||
编制单位: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单位:元 | |||||
资 产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资产: | 负债: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注释1 | 136,147,303.00 | 92,737,696.4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注释11 | 251,460,000.00 | 59,950,000.00 |
贵金属 | 联行存放款项 | ||||||
存放联行款项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注释12 | 815,093,919.49 | 735,369,773.73 | |||
存放同业款项 | 注释2 | 25,361,406.28 | 12,159,014.56 | 拆入资金 | |||
拆出资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资产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吸收存款 | 注释13 | 734,945,861.27 | 531,362,330.44 | |||
持有待售资产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14 | 1,535,510.23 | ||||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 应交税费 | 注释15 | 1,429,171.25 | 2,773,126.82 | |||
应收利息 | 注释3 | 5,210,063.60 | 4,092,927.54 | 应付利息 | 注释16 | 21,836,805.94 | 17,280,801.59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4 | 3,799,793.18 | 1,669,025.68 | 持有待售负债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注释5 | 1,802,570,043.82 | 1,337,484,634.79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17 | 908,646.19 | 798,535.7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预计负债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
长期股权投资 | 递延收益 | ||||||
投资性房地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 | 注释6 | 1,816,553.23 | 2,072,043.54 | 其他负债 | 注释18 | 155,595.49 | 123,496.15 |
在建工程 | 注释7 | 70,907.00 | 负债合计 | 1,827,365,509.86 | 1,347,658,064.49 | ||
无形资产 | 注释8 | 1,925,495.35 | 1,973,476.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商誉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注释19 | 51,683,794.00 | 39,513,603.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注释9 | 2,876,109.90 | 5,230,871.32 | 其他权益工具 | |||
抵债资产 | 其中:优先股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10 | 4,286,107.03 | 5,656,789.43 | 永续债 | |||
其他资产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注释20 | 9,108,961.51 | 5,540,409.58 | ||||
一般风险准备 | 注释21 | 9,008,254.35 | 5,439,702.42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22 | 86,897,262.67 | 64,924,700.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698,272.53 | 115,418,415.06 | |||||
资产总计 | 1,984,063,782.39 | 1,463,076,479.5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84,063,782.39 | 1,463,076,479.55 |
(二)2020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 |||||||
会商银02表 | |||||||
编制单位: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单位:元 | |||||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112,167,088.36 | 83,400,335.50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32 | 1,595,813.00 | 75,000.00 | |
(一)利息净收入 | 注释23 | 101,303,685.25 | 72,632,654.8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925,131.07 | 39,298,837.93 | |
利息收入 | 164,488,427.94 | 122,559,260.07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33 | 6,274,457.42 | 3,613,318.64 | |
利息支出 | 63,184,742.69 | 49,926,605.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650,673.65 | 35,685,519.29 |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注释24 | 10,606,472.53 | 3,966,889.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650,673.65 | 35,685,519.29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1,614,809.54 | 4,442,177.7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008,337.01 | 475,288.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三)其他收益 | 注释26 | 114,400.02 | 6,787,349.2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四)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七)其他业务收入 | 注释27 | 15,676.04 | 13,441.83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八)资产处置收益 | 注释25 | 126,854.52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二、营业支出 | 60,689,270.07 | 44,282,102.75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一)税金及附加 | 注释28 | 223,439.67 | 156,654.70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注释29 | 44,129,618.92 | 35,384,110.88 | 6.其他 | |||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 注释30 | 16,336,211.48 | 8,741,337.17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650,673.65 | 35,685,519.29 | |
(四)其他业务成本 | 八、每股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477,818.29 | 39,118,232.75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31 | 43,125.78 | 255,605.1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三)2020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 | |||||||
会商银 03 表 | |||||||
编制单位: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单位:元 | |||||
项 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项 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83,307,676.59 | 318,147,976.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3,402.93 | 2,925,102.9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191,510,000.00 | 10,95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3,402.93 | 2,925,102.93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75,901,635.97 | 126,653,451.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6,548.41 | 3,220,487.0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3,231.72 | 7,764,690.5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1,142,544.28 | 463,516,118.70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85,135,209.43 | 359,624,107.2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1,829,555.90 | 3,935,501.5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9,637,075.35 | 44,933,748.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494,210.58 | 25,872,534.3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49,549.99 | 6,577,011.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70,816.18 | 3,763,20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97,136.04 | 6,450,872.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142,737.29 | 447,393,775.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0,816.18 | 3,763,2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注释34 | 57,999,806.99 | 16,122,343.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0,816.18 | -3,763,200.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782,442.40 | 15,579,630.2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852,271.01 | 53,272,640.7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854.52 | 6,145,59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注释34 | 123,634,713.41 | 68,852,271.0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854.52 | 6,145,590.00 |
(四)或有事项及承诺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1)本行无作为被告和原告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2)本行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发放贷款若干法律诉讼事项,本行管理层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保函、担保、贷款承诺等具有资金担保和承诺性质的业务。
2.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与出租人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 最低租赁付款额本行均已预付,按受益期限摊销。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发起行)基本情况
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 比例(%)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 | 浙江温州 | 发起行 | 118,894.76 | 51.00 |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行的关系 |
浙江上虞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罗国超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
罗加圣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
曹贵福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
2.关联方交易
(1)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关联方关系 | 定价政策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注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市场价 | 2,247,707.94 | 99.95 | 878,953.20 | 95.20 |
(2)利息支出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关联方关系 | 定价政策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注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浙江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市场价 | 37,322,306.09 | 87.91 | 35,320,936.95 | 89.88 | |
上虞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市场价 | 2,920,627.78 | 6.88 | 381,333.33 | 0.97 | |
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市场价 | 459,638.89 | 1.08 |
(3)费用支付
单位名称 | 内容 | 定价政策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注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市场价 | 63,555.69 | 0.03 | 87,643.11 | 0.25 |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名称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放同业款项 | 323,619.81 | 129,574.10 |
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放同业款项 | 1,058.33 |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存放款项 | 682,093,575.97 | 680,369,773.48 |
上虞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存放款项 | 63,000,000.00 | 55,000,000.00 |
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存放款项 | 30,000,000.00 | |
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存放款项 | 10,000,000.00 | |
萍乡安源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存放款项 | 30,000,000.00 |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7,014,297.93 | 7,283,557.81 |
上虞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529,494.44 | 381,333.33 |
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144,500.00 | |
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58,722.22 | |
萍乡安源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232,127.78 |
4.关联方贷款余额
单位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罗国超 | 重大关联交易 | 4,200,000.00 | 4,100,000.00 |
罗加圣 | 重大关联交易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曹贵福 | 重大关联交易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注:除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外,另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共35笔,期末贷款余额7,790,000.00元
第四节 股权及股东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占比 |
1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35.8732 | 51 |
2 | 浙江雷索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16.8378 | 10 |
3 | 叶小平 | 258.4189 | 5 |
4 | 李开专 | 258.4189 | 5 |
5 | 陈宏俐 | 155.0514 | 3 |
6 | 张荣春 | 155.0514 | 3 |
7 | 姜野宁 | 155.0514 | 3 |
8 | 王依 | 103.3675 | 2 |
9 | 屠双燕 | 103.3675 | 2 |
10 | 屠德铭 | 103.3675 | 2 |
合 计 | 5168.3794 | 100 |
二、主要股东情况
1.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1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500号富银大厦,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敏。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保函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保管箱业务;从事网上银行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代理实物黄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4家公司,具有53处分支机构。
2.浙江雷索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29日,注册地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洲291号1-4幢102-103室,法定代表人为吴纪刚。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市场调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会计服务;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销售;食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浙江雷索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
3.叶小平:浙江和丰鞋业有限公司及温州鹿城和丰鞋厂的法人代表,从事鞋业制造和销售、房屋租赁等经营活动。
4.李开专:温州迦南服饰有限公司和上海记忆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事纺织贸易、服饰销售等经营活动。
三、控股股东情况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主要股东情况)。
四、其他情况
我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关联方。
最终受益人为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风险和内控情况
2020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
序号 | 单项指标 | 好银行标准 | 最低标准 | 本行比例 |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9% | ≥7.5% | 10.22 |
2 |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0.2% | ≥8.5% | 10.22 |
3 |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2.6% | ≥10.5% | 11.20 |
4 | 不良贷款率 | ≤3% | ≤5% | 0.37 |
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5% | 0 |
6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0% | 2.78 |
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 | ≥100% | 127.24 |
8 | 拨备覆盖率 | ≥225% | ≥150% | 685.27 |
9 |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 ≥35% | ≥25% | 58.49 |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0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0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0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61亿元,一级资本净额1.61亿元,资本净额1.76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4.18亿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57亿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5.75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2%,一级资本充足率10.22%,资本充足率11.20%。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威宁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人数34人、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34人、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100%、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2.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等10个议案。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办法及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2个议案。以上决议均由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因人员变动,经员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柳培泓(职工监事)更换为马芳(职工监事)。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2020年度,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孔令国。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共审议通过《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威宁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威宁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等50项议案。
董事会设立战略及“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提名与薪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5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张德修。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共召开了威宁富民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八次会议,2020年合计4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孔令国 | 男 | 董事长 | 2019年8月 |
蒋 霞 | 女 | 董事 | 2019年8月 |
祖 力 | 男 | 董事 | 2019年8月 |
张荣春 | 女 | 董事 | 2019年8月 |
张 杰 | 男 | 董事 | 2019年8月 |
(二)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张德修 | 男 | 监事长 | 2019年8月 |
陈跃 | 男 | 职工监事 | 2019年8月 |
马芳 | 女 | 职工监事 | 2020年4月 |
(三)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本行的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5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财务总监1名,行长助理1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孔令国 | 男 | 董事长 | 2019年8月 |
蒋 霞 | 女 | 行长 | 2019年8月 |
祖 力 | 男 | 副行长 | 2019年8月 |
林 旭 | 男 | 财务总监 | 2020年7月 |
曹凤梅 | 女 | 行长助理 | 2020年4月 |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履行反洗钱职责,做好安全保卫管理,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业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普惠金融部五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黑石支行、开发区支行、雪山支行、迤那支行和金钟支行五个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32.36万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6.82亿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27910户,余额228899万元,其中公司类贷款4户,金额1070万元,个人贷款27906户,金额227829万元。按贷款发放金额的大小区间划分,300万元以上贷款5户,金额1980万元,金额占比0.86%;100-300万元贷款17户,金额3492万元,金额占比1.52%;50-100万元贷款54户,金额4877.09元,金额占比2.13%;30-50万元82户,金额3625.75万元;10-30万元贷款2661户,金额49948万元,金额占比%;10万元以下25091户,金额164975万元,金额占比72.07%。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开展此项工作。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2020年度,我行共计处理投诉事件21笔,均能妥善处置回复,并对投诉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改进。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由于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进行配股,注册资本由3951.3603万元变更为4306.9829万元。
由于本行2019年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306.9829万元变更为5168.3794万元。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无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法人股东“浙江雷索斯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权193万元,占所持股份的48.84%,占我行股份4.88%,符合股权质押规定。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股东名称变更。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威宁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未筹建新支行。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威宁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